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刘 辉)2月19,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正智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系统共有48个集体和13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获得“全国职工书屋”、“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十大司法系统微博”、“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等称号,县区法院也荣获多项国家级和省级荣誉。
张正智要求,2016年要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会上,市中院为郓城县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单县等三个法院集体嘉奖;东明县法院为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先进集体;19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3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并对获得集体荣誉的法院进行了现场颁奖。同时,张正智代表市中院与各县区法院院长及菏泽中院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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