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讯(通讯员 宋银生 高国庆)近日,曹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曹县扶贫开发工作巡查办法》,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对在精准识别工作中不认真履职的两个乡镇36名干部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办法》明确了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巡查方法及结果运用等。重点在基础工作、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履职尽责等方面开展巡查。对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将及时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查处,切实增强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