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国家气象局联合预报,受不利气象因素影响,12月19日—23日,华北和黄淮地区将会再度出现一次中至重度雾霾天气过程,并逐步南移, 12月20日开始波及我市,预计12月20日—23日我市将连续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菏泽城区自12月20日06: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及相关单位,采取以下紧急措施做好应对:1.减少或暂停一切户外群体性集会活动;2.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3.提倡公众绿色出行,减少驾驶机动车;4.市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5. 市区内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禁止通行;6.市区所有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一律停止土石方作业;7. 市区所有排污单位要严控污染生产工序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特此公告。
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5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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