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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首次开评“市长创业奖”

2015-10-14 08:59:35 来源:菏泽日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红艳)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在我市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潮,根据《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市政府确定开展“市长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拟设10个名额,凡近3年来在我市辖区内生产经营业绩较好、吸纳一定数量城乡劳动力就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秀创业者均可参与评选。

  评选条件:2013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投资规模较大、注册资金较多,独立自主创办的企业;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转方式、调结构和节能减排。创办的企业和开发的产品具有创新性、高成长性,企业年产值增幅较大,主要经营指数在县区同行业排名居前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企业合法经营,纳税总额或人均纳税额较大,带动就业30人以上,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等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拟上市、返乡创业、以及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与社会捐助等公益事业的优先参评;电商、微商企业在纳税额和带动就业人数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评审结果将在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获奖对象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并在2016年初全市全民创业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创业资金扶持。具体事项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或咨询所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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