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了解到,菏泽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启动,居民可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实行一制一档,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40元,集中缴费期持续到12月31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缴费时间可放宽到2016年2月底。
据悉,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对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经核实后,允许其在当年度随时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全年个人应缴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办理参保手续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按照学制已经缴至2016年度的学生,原个人缴费标准与省规定的2015年人均缴费标准120元、2016年人均缴费标准140元的差额部分不再补缴;2015年度居民个人以每人每年90元标准缴费的,原个人缴费标准与省规定的2015年人均缴费标准120元的差额部分,2016年度暂缓补缴。(记者 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