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菏泽日报评论员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陆续处理了许多“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如税务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即签署批准意见;县长在土地转让中,违规同意将有关土地低于评估价进行转让等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工商局干部擅自对经营业户进行行政处罚,其中部分罚金存入单位小金库;环保局对企业违法排污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基层政府对企业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审查验收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进行审查即签字同意验收,导致有两家公司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通过验收等等。
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说到底,就是得过且过,动口不动手,推诿、扯皮不做事,不主动,不愿做、不愿管、不愿负责。习近平总书记将“敢于担当”列入好干部五条标准,作为干部评价的一项权威准则;刘云山也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会上强调,年轻干部要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增强担当。可有些领导干部为什么不愿担当呢?抛开客观因素不谈,我们以为原因有三:一是心态不成熟,消极被动,人格不够强健;二是懒惰,不愿行动;三是缺乏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自信,不愿承担。
干部不愿担当,工作怎么推动,事业怎么发展,群众怎么受惠?那么,怎样破解这一难题呢?我们认为还是要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破除其不愿担当之因。
对于心态有问题,消极被动、不够成熟的人,可通过心理素质教育、案例培训、心性锤炼,促其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扭转不愿担当的状况。据国外经验,公职人员的心理素质教育已是常态。鲁迅早年学医,希望医学救人,后果断弃医从文,终成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虽与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残酷有关,其在磨砺中成长,心性不断成熟是重要原因,他的人生就是一个主动调整、主动作为的典型过程。小时候因病残疾的巴雷尼,在亲人的帮助、鼓励下由消极转向积极,坚持锻炼和学习,终于登上了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的领奖台。
对于懒惰,不愿意行动者,可以通过励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来克服其这一恶习,可通过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其活力。懒惰是不能被原谅的天性,必须千方百计克服。于个人,要励志,必须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坚定人生信念,从小处、小事着手,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于单位、国家,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干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格法规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扶优汰劣,让懒惰无为者无处遁形、无所立足。
对于缺乏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自信、怕担当者,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宗旨意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建立健全严格的约束惩戒机制和有效的干部进退流转办法,同时积极弘扬主旋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部分干部缺乏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没有目标和追求,自然降低要求,自然得过且过而不愿担当。我们要通过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让干部从群众中找到力量和自信,树立起真正的群众观念,树立起责任意识;通过参考、学习、考察以及担当精神大讨论,让领导干部树立起勇于担当的意识;通过制度约束惩戒和干部进退流转让不愿担当者日子不好过,压力倍增,促其内因发挥作用而主动作为。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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