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前,企业和个人先向所在县(区)质量工作部门申报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邵建国)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第四届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现已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可于9月25日前向所在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菏泽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为我市质量强市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今年申报和评审的重点是:围绕五大主导产业建设,以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培育的100家企业、名牌产品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选树行业典型和标杆。在实施质量强市工作中,为提升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质量工作者。
在企业评审方面,体现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导向,突出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诚信建设和社会责任。在个人评审方面,突出在质量工作实践中大力推广或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行业或企业质量水平的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员工、质量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
已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不参加评审;个人和个人所在组织不能同时申报。具体条件需符合《菏泽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菏泽市质量管理奖评审通则》、《菏泽市质量贡献奖评审通则》规定要求。
符合条件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可于9月25日前向所在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愿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各县(区)质量强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9月28日前,按规定完成申报企业和个人的初审工作,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县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公章后,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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