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首批228户公租房申请家庭公示
2015-08-21 09:59:33 来源: 菏泽日报
第三批40户经适房申请家庭名单同步公示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赵德高 实习生 代
维)昨日,牡丹晚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第一批228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开始公示,同时第三批4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名单也开始公示,申请公租房与经适房的市民可去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进行查看。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知情者可监督举报。
据了解,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度第一批申请从4月15日至6月15日。本次公布的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共有228户,申请的房源有菏泽交通家园项目、水岸家园项目、龙田名郡项目、康馨雅苑项目四个小区。经市物价、财政部门核定,菏泽交通家园、龙田名郡项目、康馨雅苑公租房主房租金3.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水岸家园项目公租房租金5元/平方米·月。
根据《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2、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21010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3、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4、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
与此同时,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还公布了第三批40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其中31户滨河新城申请家庭和9户和谐家园申请家庭。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菏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者申请人户籍虽未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但在菏泽城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缴交各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税费;2、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
3、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低于21010元;4、申请人家庭在市区内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5、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其中离异的应为1年以上,且离异前5年内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未婚的应在30周岁以上。
据了解,今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和第三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公示时间截至9月6日,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知情者可监督举报。电话:0530--569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