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助学金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
2015-08-11 09:12:12 来源: 菏泽日报
市财政已筹资3160万元,全市1.58万普通高中生受益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周天宇
见习记者黄啓峰)
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从今年秋季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高中部国家助学金标准将统一进行调整并提高。贫困生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由平均资助最高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提升到每生每年2000元,全市1.58万名学生因此受益。
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政策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需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综合考虑区域内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异和学校贫困生分布等因素,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和指标分配动态调整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各校资助面,以后年度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及我市财力状况逐步扩大,并重点面向农村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我市资助贫困生的标准具体分为三档,1档为1500元,2档为2000元,3档为2500元。目前我市普通高中共有在校生15.8万人,财政筹集3160万元,其中提标需增加158万元。
根据我市财政分级管理的要求,市属学校由市财政负责落实,其余学校由县(区)财政负责落实。行业、企业办学校的公用经费,按原渠道由举办者统筹落实。普通高中从事业收入中按照5%的比例足额提取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孤儿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及住宿费减免、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将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据悉,在国家助学金申请方面,每年秋季开学以后受理学生申请,学生需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校对学生申请组织评审,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经审核、公示后,通过“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学生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