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
点题述廉“点”出清风正气
综合评价低于60分的,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建议市委调整其职务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 啸 见习记者 黄啟峰)8月2日、3日,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述责,24名述廉述责对象按要求就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公开述廉述责,并接受现场专题质询。
“关于惠农政策资金发放,如何做到公开、透明?”、“如何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止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在具体工作中,是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
牡丹区等9个县区1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等7个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逐一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纪委委员围绕“廉”和“责”两个主题,分别就述廉述责情况进行了专题质询,一个个深刻尖锐的问题直击要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之后,市纪委全委会对24名述廉述责对象进行现场评议。依据述廉述责实施方案的规定,在述廉述责对象评议中,对综合评价低于60分的,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建议市委调整其职务。
据悉,公开述廉述责前,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述廉述责评议领导小组,组成三个访廉访责组,深入到牡丹区等9个县区和市发改委等7个市直部门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述廉述责对象进行了比较全面细致的调研了解,在专题质询前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述责,是通过党内监督,来教育人、警醒人、提升人,也是拓展党内监督方式方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这是我市开展的第三次县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同时也是涉及县区和市直部门最多的一次。将述廉和述责同时进行,目的是促使述廉述责对象既要廉洁从政,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起领班子、带队伍的责任。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光忠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开展述廉述责工作是拓展监督渠道的一项新举措,要保证这项工作的效果和生命力,增强工作的公信度和权威性,关键在于发挥作用,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在于成果转化应用。依据述廉述责实施方案的规定,在述廉述责对象评议中,对综合评价低于60分的,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建议市委调整其职务;在征求意见、大会评议中,对反映比较突出和集中的问题由市纪委进行调查处理;对述廉述责不实、整改落实不力的,将继续作为下次述廉述责对象重新进行述廉述责;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和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今后,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将成为新常态,我市争取三年内,安排所有市直部门述廉述责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