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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42项行政审批中介费公布

2015-07-31 10:30:20 来源:菏泽日报

凡未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记者 陈 力)牡丹晚报记者昨日获悉,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市政府公布了我市市级4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 
    此次公布的42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共涉及15个部门,其中市发改委3项,市经信委2项,市民政局3项,市规划局8项,市住建局3项,市城管局4项,市商务局2项,市食药监局1项,市环保局3项,市林业局2项,市金融办1项,市地震局1项,市公路局6项,市气象局2项,市公安消防支队1项。
   根据要求,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今后确需新设中介服务事项,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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