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切实加强政策支持
——解读《关于加快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今年2月8日,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会议上,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快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日前,记者为了解制定《意见》的必要性、《意见》的起草过程、《意见》的主要内容等事宜,采访了市商务局的有关人员。
制定《意见》的必要性
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是我市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次重要会议,提出并确立了“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宏伟目标,同时,市委、市政府经过科学分析论证,决定把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实现这个目标的重要突破口,目的是通过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与农村产业发展有效融合,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推动“一村一品”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实现我市农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意见》的起草过程
为了抓好这项工作,今年1月9日,解维俊市长听取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要求“尽快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电子商务发展经验,研究拟定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之后,市政府组成联合考察组,于1月18日至23日,先后赴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义乌市,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临沂市蒙阴县、滨州市博兴县、济南市等地,深入到4个淘宝村、3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实地考察,形成了《关于浙江丽水、江苏徐州等六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考察报告》。在此基础上,借鉴丽水、徐州、临沂等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结合菏泽实际,形成了《意见》初稿。随后,相继征求了部分电子商务企业、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由市政府研究发布了正式《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16条内容,主要是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完善服务支撑体系,切实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
目标任务。到2017年,菏泽市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00亿元。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即:1个平台、10个园区、100家骨干企业、1000家网商、1万家网店。
支撑体系。一是建立四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采用”政府投入、企业运营、公益为主、市场为辅“的运营方式,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市县级服务中心和乡村级服务站,为电商从业人员提供咨询、培训、人才、运营托管、仓储服务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二是建设农村电子商务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大中专院校、民办教育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同时实施创业致富“领头雁”项目,以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农村扶贫对象、特色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群体为重点培训对象,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致富带头人。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导师库,开展“一对一”创业辅导,提升创业成功率。三是强化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招商。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吸引一批国内外优秀第三方电商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建设。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菏泽设立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增强电商产业发展后劲。
政策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政府决定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引导专项资金500万元、各县区安排不低于300万元,通过政府奖励、补贴、贴息等方式,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人员培训以及企业、平台、园区建设。二是加大基础设施支持力度。要求土地、公路、供电、供水、通讯等部门,都要及时做好电子商务园区的配套设施建设。
组织保障。成立了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制定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和淘宝村、淘宝镇发展情况,并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
记者 阎世存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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