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时苏建)5月14日,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4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新要求及目前的工作思路和规划。
据悉,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25件,其中,依法维持和确认行政行为合法214件,当事人和解撤诉787件,判决撤销、变更和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8件。审理的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拆迁、土地、交通、治安管理、房屋登记、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领域,被诉行政行为的性质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补偿、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许可、强制措施等;2014年,全市法院二审行政案件收案146件,共审结行政案件139件。其中,经二审维持101件(含判决78件和裁定23件),占结案数72.66%,发改22件 (含改判13件、裁定发回重审9件),发改率15.8%。和解撤诉13件,和解撤诉率为9.35%,指令继续审理3件,占结案数2.16%;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358件,裁定准予执行1364件,不予执行21件,准予执行率98.48%。
发布会对全市法院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树立符合行政审判规律的司法理念,确保行政审判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推进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新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业务过硬的行政审判队伍。
发布会上还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新要求进行了阐述。据了解,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从原来的75条增加到了103条,修改完善了行政诉讼制度,并新增了几项重要条例。
(责任编辑: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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