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立)5月14日,2014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25件,其中,依法维持和确认行政行为合法214件,当事人和解撤诉787件,判决撤销、变更和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8件。
全市法院二审行政案件收案146件,共审结139件。其中,经二审维持101件(含判决78件和裁定23件),占结案数72.66%;发改22件(含判决13件、裁定发回重审9件),发改率15.8%;和解撤诉13件,和解撤诉率为9.35%;指令继续审理3件,占结案数2.16%。全市法院工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358件,裁定准予执行1364件,不予执行21件,准予执行率98.48%。2014年,二审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8天,不足法定审限的三分之二,审限内结案率100%。
另外,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是实施24年来第一次修改。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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