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荆彦茹)
来自牡丹区的一位市民拨打热线说:“我父母总是喜欢买很多保健食品,他们说商家说这些健食品可以治疗很多病。老人吃了这些保健品能治病吗?应该怎样购买保健品?”另外还有不少市民提问了类似问题,就此郝丕进介绍: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普通食品不具有保健功能,切勿听信夸大宣传盲目购买。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看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食用量。尽量到正规超市和药店购买,不要在地摊或集贸市场买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还要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使用保健食品后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同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另外,郝丕进还向广大市民介绍了新修订的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新法规定,保健食品属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外的,采取注册制,由国家食药总局受理;属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内的,采取备案制,由省一级国家食药监局受理。首次进口保健食品除了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补充类的产品,采用注册制,国家食药总局受理,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补充剂类的首次进口保健食品采用备案制,但不在省级备案,是由国家食药总局受理。其他的进口保健食品可在省级备案。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明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加大处罚力度,比如该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同时,郝丕进提到,为方便市民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通了“菏泽食品药品安全”官方微博和“hz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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