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孙安琪)“五一”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过节,市纪委下发《关于“五一”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强调过节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到以下八个“严禁”: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机关内部餐厅违规公款招待;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住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检查,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者要从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都要重新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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