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将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近期,不少业主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咨询有关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事宜。4月23日,本报特邀市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科姚翠英做客新闻会客厅,解读小微企业如何征收、减免所得税的相关事宜。
记者:小微企业是如何界定的?
姚翠英: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发展,世界各国都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中)小企业的范围和特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相应地确定中小企业的概念。对小企业的界定因地域、行业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界定小企业的标准是依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的。
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共16类,分别是: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记者:近几年,我国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共出台了几次税收优惠政策?
姚翠英:自2010年开始,包括本次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在内,国家已先后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出台的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记者:是不是所有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姚翠英:不是。能够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与我们平常说的小型、微型企业不是一个概念。我们平常说的小型、微型是工业和信息化信部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照销售收入规模和企业人数多少划分的标准。而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这两者的范围是不完全相同的,小型、微型企业不一定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工业企业,需要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标准;其他企业,需要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
记者: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吗?
姚翠英:需要。
记者:如何办理所得税减免备案手续?
姚翠英:现在,优惠政策不仅实施范围扩大了,企业享受优惠的备案手续也大大简化了。
以前,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终了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需同时将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了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今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政策时,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需要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门备案,进一步简化了备案手续,方便了小型微利企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 阎世存
(责任编辑: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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