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荆彦茹)4月13日,全省“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张涛、山东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少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分别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共青团山东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宁主持会议。
会议观摩了菏泽市高新区“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试点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6月份以来,市文明办、团市委紧紧围绕乡村文明行动六项建设内容,科学谋划,迅速行动,寻找青年志愿服务与“乡村文明行动”的最佳契合点,扎实开展了村庄美化、送戏下乡、家电维修、创业指导、义诊体检、关爱留守儿童、助残扶老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了各类服务400余次,服务村民近万人,深受基层群众欢迎,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的意见》,团市委等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青年志愿者代表发出了倡议书,与会领导为青年志愿服务队授了队旗。全省各市文明办副主任、团委副书记等近百人参加会议。
团省委书记张涛在讲话中指出,新农村建设是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山东青年运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方向和努力目标。实施“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是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引导、促进其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我省青年志愿者工作拓宽服务领域,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探索。活动意义重大。
张涛强调,实施“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是一项长期坚持推进的重要工作。既要遵循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客观规律,又要做到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导向。必须尊重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内容为王的工作方针。
张涛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作为我省青年志愿服务的重点工作。工作实施中,要紧扣工作目标,把握时间节点,扎实高效推进。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资源整合,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注重因地制宜,坚持分类指导,构建“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舆论宣传,不断扩大活动影响。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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