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向电动车乱象“开刀”
2015-04-14 15:17:51 来源: 牡丹晚报
启动专项整治行动;5月9日前只纠正教育,之后将严格按规定查处
牡丹晚报记者 冯 锴
数量巨大的电动车给千家万户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闯红灯、随意调头、占据机动车道……由于很多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车一直是交警部门治理的难点。
4月13日起,市交警支队根据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在菏泽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车整治专项行动。交警部门能否啃下这块“硬骨头”,让社会各界充满了期待。
“电动车乱象“亟需治理
菏泽“电动车乱象”由来已久,既让很多市民反感,也让交警部门感到头疼。
在菏泽城区,电动轿车、老年代步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现象几乎随处可见,经常造成交通拥堵;电动车闯红灯现象屡见不鲜,电动车突然变换车道也经常逼得后面的机动车紧急刹车,险象环生;电动车驾驶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较弱且没有接受过专业驾驶培训,对突发情况处理经验不足。
电动车还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参与者。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向牡丹晚报记者介绍,菏泽城区的交通事故中,三分之二涉及电动车。牡丹晚报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也表达了对电轿和老年代步车的反感。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谈到电轿和老年代步车时甚至感到愤怒。
今年菏泽“两会”上,一位政协委员就在提案中直言,电动车撞车、撞人事故频发,亟需治理。
治理将分“三步走”
为有效治理 “电动车乱象”,市交警支队已专门制定《开展城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这次整治行动将分为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
即日起至5月9日,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与整治行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重点宣传无牌无证、不按道行驶、随意掉头、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和危害,对老年代步车及其它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使每一位驾驶人都能受到教育。在此阶段,对电动车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只进行纠正教育,不处罚。
从5月10日至7月9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交警部门将以市区各交警岗勤点为依托,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不按道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车辆所有人为逃避税收、管理,向厂家购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以代步车名义,未悬挂车辆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依法进行处罚。
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属于组装、拼装、报废代步车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驾驶拼装、报废车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
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车辆属于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告知驾驶人此类车辆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未按规定申领号牌的,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
无证驾驶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7月10日以后为长效管理阶段,交警部门将建立对电动车治理的长效机制,发现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电动三轮和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不按道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对在岗不作为的人员及时纠正并提出批评;对不履行职责、消极怠工的人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