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 者 刘 洋)
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全市没有发生重大交通、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刑事案件,人民群众祭扫、出游等活动安全有序,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针对清明节人员流动量大、车辆流动频繁,群众出游扫墓并焚烧祭祀物品增多的治安形势特点,全市公安机关细化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每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警力值班备勤,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据统计,节日期间,全市各级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有效警情1100起,通过处警救助服务群众307人次,消防救援30余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大对繁华街区、城乡接合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金融网点、企事业单位财务室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防控力度,严防发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墓园等祭祀活动比较集中的地区,合理安排警力,加强巡逻执勤和维护秩序,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和非法销售祭祀用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了祭祖扫墓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切实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的高速公路、国省道、景区和墓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和事故黑点,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为重点,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消防部门以旅游景点、陵园、公墓为重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大型活动、集中祭扫区等重点场所的消防检查力度,实行警力前移,派出力量巡逻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
(责任编辑 羊莹春)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