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周天宇)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积极推行简政放权,更好地服务好企、事业单位,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取消实行20多年的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和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物价管理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各收费单位需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
据介绍,收费许可证制度自1987年起在各地开始试行,1993年我国明文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坚持持证收费。20多年来,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合法收费的凭证,发证范围主要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根据我市简政放权的要求,市物价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和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我市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之后,市物价、财政部门将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进一步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根据规定,各收费单位要建立收费台账制度,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实施收费情况网上申报,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对不报送资料或不如实申报资料的单位,市物价部门将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市、县区各级物价部门需要对收费单位报送的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进行汇总,并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金额等进行统计分析,撰写收费统计分析报告,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7月1日前报上一级物价部门。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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