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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2015-03-21 09:38:11  来源: 菏泽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周天宇)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自本月1日起,个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条件有所放宽,申请贷款之日前,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含)以上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此前规定时间为12个月(含)以上。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要求,对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由原来的“已按月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调整为“申请贷款之日前,已在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市缴存期限不足6个月的职工,在我市和异地缴存中断未超过3个月、并已将在异地缴存的余额转入我市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而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自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起,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另据介绍,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方面,开发商按公积金中心要求申报资料,等工程进度达到规定条件,即多层封顶、小高层和高层达到地面以上2/3时,公积金中心与其签订合作协议。首次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购房合同,必须是正式签约,且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规范合同。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最低不低于1万元,利率为5年以内(含)的年息4.45%,5年以上(不含)的年息4.9%。而公积金贷款不足时,可追加1名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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