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刘兰英)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农民出行安全顺畅,日前,我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确保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道路交通事故少、交通秩序好的目标。为此,我市将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加大县、乡两级公路和安全设施的建设力度,分期分批对农村道路特别是同行客运班线、校车的道路等重点路段实施重点改造,严格按照国标增设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对脱检和非法改装的农用车,要及时检验、依法取缔,对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给予强制报废,坚决制止无牌无证农用车上路运输。
加大对农村营运客车、校车的安全检验力度,农村公路营运车辆特别是校车逾期未检验、为取得校车标牌的,一律停运并立即督办整改;公安、农机部门将加大拖拉机等级检验和农机驾驶人资质检查力度,对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注册等级检验和驾驶人资质进行全面核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以办理牌照。
将在农村公路市际、县际、乡际交汇点设置安全管理站,对客车、火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七类重点车辆”要逢车必查,坚决查处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七种重点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农机管理等部门,要在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及时发现微型面包车改型载客、超速行驶、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规上路等问题。同时,将检查7座以上客车安全技术状况、拖拉机及驾驶人无牌证驾驶作为重要内容,坚决制止车辆带病上路。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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