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中院举行2015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
人民陪审员呈“三高三低”特点;数量超过法官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李靖) 2月10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15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人民陪审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广大人民陪审员在推动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确保司法廉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全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了第一批人民陪审员,经过2009-2010年增选换届,人民陪审员达到了448人,为法官人数一半;2014年实行“倍增计划”,全市法院陪审员数量达1427名,超过了法官人数。
我市人民陪审员重视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目前达到942人,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同时,陪审员来源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基层干部485人、事业单位职员265人、专业技术人员139人、工商业人员156人、普通居民、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279人,遍布各行各业。不同行业和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可以充当“陪审顾问”,弥补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提高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审判质效。2014年,全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9387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7132件,参审率为88.37%。参审案件中,服判息诉16070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3.8%;调解撤诉6929件,调撤率达到40.45%。呈现出高调解率、高撤诉率、高执行和解率与低上诉率、低改判率、低投诉率“三高三低”的良好局面。
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引入减刑、假释案件。2014年市法院审监庭审判的950件减刑、假释案件全部选用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我市陪审员队伍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220余人,他们既参与审判执行工作,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角度监督法院和法官,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廉洁。人民陪审员亲身感受司法、现场见证司法,将亲身经历的司法公正和廉洁传达给人民群众,在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联络的桥梁,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人民陪审员“审判员、调解员、信访员、执行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七员合一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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