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业项目须算亩均产值税收账
亩均产值不低于28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记者 陈 力) 牡丹晚报记者昨日获悉,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该意见规定,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实行差别化计划调节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用地布局,推动开发区(园区)与工业集聚区的资源整合。建立并实施项目用地准入会审评估制度,市、县成立项目用地准入会审评估机构,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建设项目进行会审评估。
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一般不低于40%。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一般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一般分别不低于520万元、400万元、280万元,亩均税收一般分别不低于30万元、20万元、15万元。
到2015年底,各县区要有效盘活40%以上的低效工业用地,全市确保盘活1万亩、争取盘活1.5万亩低效工业用地。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有效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确保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重与2010年相比下降4.23%。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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