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理性对待广告宣传,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查处的18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目前,该批违法广告已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待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消费。
此次通报的18起涉嫌违法广告的企业及产品分别是:哈尔滨中药六厂的“糖尿乐胶囊”、哈尔滨北牛制药的通用名称为“通脉片”、吉林省华港制药的“宁心宝胶囊”、河南安阳中智药业的“咳喘膏”、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的“灵仙跌打片”、吉林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的“强力脑心康胶囊”、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沉香十七味丸”、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的“复方葛根氢氯噻嗪片”、“天麻头风灵胶囊”、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参再造丸”。所涉企业或违反存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和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或违反未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和广告批准文号,存有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利用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和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嫌疑,或存在通用名称与广告宣传名称不符的情形。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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