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王浩)12月22日,记者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会议了解到,我市对“吃空饷”问题进行“回头看”,再查再纠,进一步深入治理。
根据国国家和省文件精神,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拨款支付离退休费的原事业单位改制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
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二是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三是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四是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五是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六是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据了解,我市从3月份开始,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清理清查和专项治理,全市共清理“吃空饷”248人,工资核销(减)10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人,收回违规资金63.07万元,退回国库60.07万元,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次再查再纠单位“吃空饷”、个人“吃空饷”,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占编“吃空饷”人员较多的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要核减编制,财政部门要核减相应的预算和经费。对“吃空饷”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工作人员要坚决处理,决不姑息。对“吃空饷”现象及其背后存在的权力滥用和隐性腐败要强化问责,区分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对那些为亲属朋友谋取“吃空饷”的幕后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作出处理;对形成“吃空饷”负责任的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范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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