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筑企业半年不得投标
菏泽一建筑企业被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赵德高) 记者昨日从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一建筑企业因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被通报,受到暂停六个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
据了解,菏泽开发区丹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华侨城M组团和H组团工程,因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而引发投诉举报。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市城乡建设局决定暂停该公司六个月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一年之内不予批准该公司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取消该公司参加任何评先评优活动资格,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进行通报,就是要广大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戒,对劳务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自查,切实保证把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本人手中。”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城建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期处理的企业将采取暂停投标资格、吊销资质证书、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市外进菏施工企业一律清出菏泽市场。对拒不落实的被投诉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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