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听取审议有关报告 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10月29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杨永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建梅、丁志刚、孙忠生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毓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全市科学发展现场观摩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市委书记于晓明在会上的讲话,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医疗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城区规划和30个重点镇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14个千亿和五百亿产业园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确认对市人大代表王元斌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杨永昌指出,关于政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给市政府。要把学习贯彻全市科学发展现场观摩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关于明年工作,要早谋划、早安排,提前研究制定明年常委会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尽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李 靖)
更多评论,欢迎到菏泽论坛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