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带头实行公交IC卡制度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祁 祥)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于晓明关于“在市直机关推广使用公交IC卡”的批示精神,日前,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印发《关于在城区办理公务实行公交IC卡制度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8日起,市政府办公室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在菏泽城区办理公务严格实行公交IC卡制度。为方便用卡,在市政府总值班室、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和机关车队分别指定一名同志为兼职公交IC卡管理员,负责公交IC卡的使用登记和日常管理。凡到适用区域办理公务的工作人员,可填写用卡登记表,领取、使用公交IC卡,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归还。严禁公卡私用,定期通报公交IC卡使用情况。自公交IC卡制度实行之日起,除急事特事外,原则上不再派车,不再报销城区公交车票和出租车票。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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