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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旅游法》和乡村旅游培训班

2013-09-10 10:53:56  来源: 菏泽日报
 

  我市举办《旅游法》和乡村旅游培训班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孙展)9月9日,全市《旅游法》和乡村旅游培训班举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制处处长王仲泉、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王明波分别围绕《旅游法》的政府职责和依法行政、乡村旅游的有关内容展开讲座。副市长黄秀玲出席并讲话。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市区旅行社、乡村旅游点的负责人听取讲座。

  黄秀玲指出,《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当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旅游法》,依法推进旅游业发展,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学习中,要针对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准确把握《旅游法》的立法精神和要求。要明确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服务保障职责以及组织领导职责,努力提高依法推进旅游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旅游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市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机遇期,各县区、各部门要抓好省政府意见的贯彻落实,把乡村旅游发展好、引导好、规范好。学习中,要深入探讨发展乡村旅游的对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举措。要强化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推介营销、软硬环境和组织领导等工作。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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