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听取审议有关报告 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8月30日下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杨永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赵传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建梅、丁志刚、孙忠生出席会议。副市长王桂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加强国税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加强地税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菏泽市投资开发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议案。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休会后进行了分组讨论,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题。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有关审议意见的汇报,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议案、报告等。
杨永昌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行职权于法律之赋、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一府两院”同力,与人民群众同心,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希望市政府面对新的形势,抓住机遇,研究好菏泽市情,拿出强有力的措施,使这几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进一步研究金融政策,把握有关要求,出台相应措施,推动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好地履行职能,支持“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关于政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给市政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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