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翻破损下沉,“问题井盖”真不少
相关规定:井盖产权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要赔偿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姜培军
读者报料:“有的窨井盖凸起五六厘米,有的窨井盖凹进地面,有的破损窨井盖‘张着嘴’,还有的侧翻……”连日来,有不少市民向本报热线反映,菏泽城区一些马路窨井盖带病上岗,影响市民出行安全。
对此,7月23日,本报记者深入城区部分街道进行了调查采访。
场景一:市长江路铁路立交桥西侧非机动车道。一个红色水泥窨井盖高出地面5厘米左右,每当骑车行人在此经过时,就会“咣当”一声。“这只窨井盖就像一个‘小碉堡’,每次从这里经过就像“压圆饼”,绕来绕去,如同参加驾照考试一样。”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说。就在这个窨井盖不远处,一个铁质窨井盖发生侧翻,一侧比地面低出四五厘米。
场景二:市中华路、重庆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只水泥窨井盖发生侧翻,井盖一侧凹陷进地面约10厘米。附近商户李先生反应,这只窨井盖侧翻已经很长时间了。市中华路与昆明路交叉口西北角,一只水泥窨井盖高出地面约四五厘米。在同一路口西南角,一只铁质窨井盖突兀不平,其周围的沥青路面就像一个大圆饼凸起在地面之上。“每次经过这个路口,我都非常谨慎,一个路口这么多的‘碉堡’,经常有自行车发生侧翻。”一名过往行人说。
场景四:市中华路与昆明路交叉口东100米南侧非机动车道,一个窨井盖破损非常严重。有人在上面插了几根玉米秸,以提醒过往行人注意。
记者采访中发现,这些“问题井盖”涉及供水、污水处理、通讯、供电等多个部门。
市民王先生说,井盖的破损现象随时都可能出现,有关部门应该经常派人上路巡查管好自己的井盖,不要等问题都集中在一起了才来处理。据了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井盖产权单位是管理第一责任人,因井盖破损、丢失造成车辆、行人损伤的,一律由井盖产权单位负责赔偿。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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