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注意夏季食品消费安全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王 燕)近日,定陶县孟海镇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食用变质火腿肠引起的食品消费纠纷。
不久前,定陶县孟海镇李女士的亲戚为其送来了一箱火腿肠,可前几日,全家人突然都出现了腹泻现象。当她看到女儿将吃剩的半根火腿肠扔在地上时,便捡了起来,这才闻出火腿肠散发出一阵难闻的臭味。她怀疑,家人腹泻有可能是吃了变质的火腿肠造成的,就赶紧将剩余的火腿肠拿出来检查,在其中两袋火腿肠中也发现了有异味的火腿肠。李女士说,由于这些火腿肠是亲友送来的,因此很难找到商家维权。她便向定陶县工商局进行投诉,请求为其讨说法。
定陶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刻责成孟海工商所进行调查处理。该所所长陈承泉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问题火腿肠是2月份生产的,还在保质期内,但确实有几根有异味,便将已经拆开的有问题的火腿肠密封起来。随后,陈承泉找到该火腿肠在定陶县的代销商。
对于属于正规厂家生产、没过保质期的火腿肠,为什么会出现吃后腹泻现象的问题?据代理商解释,这些问题火腿肠没有过期,也并非假冒产品,但近期气温较高,该类火腿肠如果在运输、储藏等环节保管不当,也有可能发生变质。对当事人误食引起的腹泻,他们深表歉意,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双方对此结果均无异议。
“虽然这起纠纷已经妥善解决,但食品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绝不会忽视。”陈承泉表示,为了确保百姓日常食品消费安全,他们对该品牌其他批次的火腿肠进行抽检。在此,他也提醒大家,夏季气温较高,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此外,即使是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也要仔细观察食品保鲜状态,如在购买食品时发现变质迹象应及时要求退换;对购买的即食食品应按照商品的保存说明作相应的保存或保鲜处理,不要因自己保存不当或者使用不当而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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