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供电公司:产权不属于供电部门,无权干涉
中国菏泽网消息 近日,郓城县黄堆集镇黄堆集村的蒋先生、张女士、马女士等人拨打本报热线反映,黄堆集村的变压器坏了,停电多日,给村民生活和经营造成很大影响。现在,新变压器安上了,但每家却被要求交纳400元钱。
就众人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郓城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黄堆集村损坏的这台变压器属于乡镇直供电变压器,由黄堆集镇政府独资安装并拥有产权。2005年,该县电力变压器产权移交供电部门,由于当时是本着自愿的原则移交的,黄堆集村的这台变压器并未移交,产权仍属镇政府。该工作人员介绍,该台变压器担负着黄堆集镇直部门、沿街门市及部分村民的供电。5年前,这台变压器已不能满足用量电,于是黄堆集镇政府新增一台变压器,与沿街门市及村民用电分开单独供电。此后,镇政府放弃了对老变压器的管理和维护。
11月17日左右,老变压器由于年久而无法运行,为解决老用户用电,一直管理这台变压器的电工张某(此电工非供电部门人员)自己购置了一台新变压器,而后让各用电户集资,每户400元,用做更换变压器的费用,谁交钱谁用电,不愿集资者不予供电。此做法,引起当地群众的不满,认为不能正常供电是当地供电部门的责任。但郓城供电公司对这种说法表示异议:该变压器产权不属供电部门,性质上属于转供电,因此,供电部门无权干预此事。
11月25日,记者联系到黄堆集镇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变压器坏了应该由供电所负责维修,镇政府无法进行管理与维修,镇政府单独使用的变压器也是由供电所负责维护的,所以变压器的问题应该由供电所解决。
(雪玲 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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