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交警出重拳坚决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共有121人被行政拘留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唐家春)自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上下全民动员、齐心协力、全力以赴的强力推进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全市交警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全警上路,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强力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严”字当头,顶格处理。同时,邀请新闻记者随警作战,实行每天对各类典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11月9日至24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578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8513起。其中:客车超员违法行为94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68起,醉酒28起,高速公路大车违法占道471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327起,未悬挂号牌(无牌)328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157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250起。
11月24日集中行动当天,共有24人因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
鄄城李某某,驾驶鲁RBB056小型汽车于建设路无证醉酒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鄄城许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K3019于鄄二路醉酒驾驶,行政拘留15天,记12分;
鄄城曹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LF156, 于鄄二路醉酒驾驶,行政拘留15天,记12分。
鄄城赵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Q7S879,于人民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鄄城李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BB056,于建设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鄄城冯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08085,于鄄二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鄄城聂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93921,于鄄二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鄄城李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JK661,于鄄二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鄄城卢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DJ8102,于鄄四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郓城康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F7698,于金河路醉酒驾驶,行政拘留15天,记满12分;
郓城薛某某,于金河路醉酒驾驶鲁RBG158小型汽车,处于行政拘留15天,记12分;
郓城宋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57179,于金河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郓城李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BU728,于金河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郓城王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KT289,于金河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郓城赵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LG133,于东门街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郓城宋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57179,于金河路无证酒后驾驶,行政拘留15天;
单县周某某,于湖西路县委前街处醉酒驾驶无牌小型汽车,处于行政拘留15天,记12分;
单县陈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76060,于定砀路无证醉酒驾驶,行政拘留15天;
单县田某某,驾驶摩托车鲁HN177,于湖西路无证醉酒驾驶,行政拘留15天;
单县陈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76060,于定砀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巨野县刘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D0800,于人民路东段无证酒后驾驶,行政拘留15天;
巨野刘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D0800,于人民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开发区张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BC526,于菏鄄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开发区郭某某,驾驶小型汽车鲁RLQ859,于菏鄄路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
责任编辑:祖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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