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苏衍果)一犯罪嫌疑人因贷款不成,竟将该县信用社一工作人员的女儿绑架,以此要挟工作人员帮自己贷款。日前,鄄城县检察院批捕该犯罪嫌疑人并提起公诉。
今年6月份,鄄城县闫什镇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资金短缺,向该镇信用社申请贷款未获批准。失望的张某某竟然在信贷员身上打起主意,他设法打听到该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杨某的手机号码及家庭情况,了解到杨某有个女儿在闫什镇某小学一年级就读。张某某来到该小学,采用欺骗的手段将杨某的女儿骗至家中,然后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与杨某联系,以杨某女儿的人身安全相威胁,要求杨某帮助其办理贷款手续。目前张某某被鄄城县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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