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促进发展 发展为了民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勇税收宣传月致辞
(2010年3月31日)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在举国上下砥砺奋进、共谋发展之际,我们迎来了全国第19个税收宣传月。近年来,全市税务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为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做出了不懈努力。广大纳税人辛勤劳动,诚信经营,创造了社会财富,汇聚了税收源泉,为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广大税务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全市所有的纳税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体现了税收的职能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税收之于国家,就像血脉对于人的生命一样重要。2009年,全市共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0.6亿元,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其中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78.5%。税收与发展的关系密不可分,无论科技、国防、文教、卫生、城建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还是医疗改革、社会保障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民生大事,都离不开税收的支撑。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2009年我市创建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新农村建设取得较快发展,人均收入增幅明显,文教、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每个菏泽人都看到:城市越来越漂亮了,树越来越绿了,河流越来越清澈了,空气越来越清新了,就业的途径越来越多了。只有使发展成果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上,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这就是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的意义所在。
2010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唱响“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旋律,做到税收宣传活动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优化税收环境、提高广大纳税人纳税意识有机结合。要进一步总结多年来税收宣传活动的经验,加强配合,推陈出新,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内容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好形式。在宣传内容上,要重点宣传税收的地位和作用,突出增强公民纳税意识的宣传,突出税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宣传,突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税法知识,让老百姓更加深刻地理解税收与发展、税收与民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税法的认知度和遵从度,进一步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
加强税收宣传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要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学习税法知识,维护税法尊严,打击涉税犯罪,严格依法纳税,形成全社会理解税收、支持税收的良好税收环境。各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税务部门搞好这次税收宣传月活动,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效果,真正发挥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有效的作用,促进构建和谐有序、规范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
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就要拉开了。让我们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携起手来,共谋惠民之策,共务为民之实,共创利民之举,为促进我市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在打造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进程中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