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胡玉发 樊忠民) 为进一步提升法官素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日前,菏泽市中级法院先后分别举办了商事、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全市两级法院从事商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审监庭、立案庭、基层法庭等业务庭室的相关人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人民陪审员共1050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突出了商事“裁判文书”的制作和民事“侵权责任法”的讲解,两个重点内容,以“带、实、活、严”四个字为特点,创新培训形式,改变了以往培训的单调性,增强了培训的实效性。“带”,就是院长带头授课、带头听讲。市中院常务副院长宋展给大家讲授了《侵权责任法》的总则部分。分管商事审判的副院长王思华为讲好商事“裁判文书”的制作这一专题,撰写了七万多字的教案,从文书制作的宏观讲到微观,从格式、法律引用、证据认定,逻辑论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院长王玮自始至终认真听、认真记,各位副院长和党组其他成员、审委会委员以及各县区法院院长、副院长都带头参加了听课。“实”,就是紧密结合审判实践。民四庭副庭长曹肖冰就商事审判“二审改判发还案件的情况及原因”作了专题讲座,用大量事实对二审改判发还案件的原因进行了充分说明和具体分析,并对提高一审商事案件审判质量提出了具体建议。诉前调解室主任王雷,紧紧围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等重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相关法条和日常审判实践就《侵权责任法》的分则部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活”,就是培训形式灵活。即集中听课与课下讨论相结合,中院集中培训与10个基层法院视频相结合。“严”,就是严格培训管理,即严肃培训纪律,严密培训组织,做到训前有要求,训中有抽查,训后有通报,年终有考核。2010年,菏泽中院对全市法院将按照不同的业务,以灵活的方式举办多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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