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吕兆如)牡丹区皇镇乡村民郝某因家住327国道皇镇收费站附近,其驾驶摩托三轮车通过收费站时,拒不交纳通行费用,并强行闯关将收费站的护栏挡杆撞坏。近日,郝某因涉嫌损坏公私财物行为被菏泽牡丹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3月22日10许,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皇镇派出所接到327国道皇镇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30余岁的青年拒不交纳通行费用,强行闯关时将收费站的挡杆撞坏。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张华斌等人迅速赶至327国道皇镇收费站,现场发现收费站的护栏挡杆已被撞坏,有一辆车牌号为鲁REBXXX的五征牌机动三轮车停放在收费站的一侧,一名30余岁的青年正在与收费站工作人员争吵。经民警询问得知,该青年名叫郝某,因家住收费站附近,当日驾驶三轮车途经收费站时,拒不交纳通行费用,在强行闯关时还将收费站的挡杆撞坏,给收费站带来直接经济损失300余元。
郝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郝某涉嫌损坏公私财物行为,被菏泽牡丹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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