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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交警支队高速管理二大队执勤民警在日东高速随官屯收费站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大货车把车牌放在驾驶室内,车牌号为“豫J63569”,车尾悬挂的车牌号却为“冀D29190”,车辆放大号又变成了“冀E65887”。执勤民警当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车车主及驾驶员进行了处罚与教育。
志 华 谷慧琳 摄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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