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严查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

2010-03-02 09:05:17 来源:牡丹晚报

  

  

  公安机关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中国菏泽网消息 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安排,我市公安机关将开展“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活动”,对有关车辆逐一进行排查,做到一辆不漏,坚决避免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发生。

  

  警用车辆专项治理的主要对象是:地方车辆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企事业单位使用“公安”警车的,社会人员使用警车的,公安机关内部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私用的,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前的,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的,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民警无证驾驶警车的,民警酒后驾驶警车违反“五条禁令”的,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

  

  涉案车辆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违法扣留、扣押、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为促进“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公安机关开通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市公安局:3332269、3332268;牡丹区分局:3332931;开发区分局:3333219;曹县公安局:3333334;定陶县公安局:333575;成武县公安局:3333721;单县公安局:3333924;郓城县公安局:3334327;巨野县公安局:3334130;鄄城县公安局:3334634;东明县公安局:3334865;市交警支队:3336029。

  (建军)

 

(责任编辑:正强)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