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六,烟花爆竹生意冷清
烟花爆竹存储有规定,私自存储可能受处罚
中国菏泽网消息 元宵节恰逢雨雪天气,我市烟花爆竹市场大受影响,绝大多数零售点生意冷淡,未售出的烟花存量较大。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未零售完的烟花爆竹应送到批发商处代存,或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零售点不可私自存储。
3月1日下午,记者在市区丹阳路、解放大街的烟花爆竹销售点看到,不少摊主不愿收摊,但购买烟花的顾客实在稀少。在丹阳路摆摊的张女士指着剩余的烟花爆竹叹气说:“去年元宵节我卖了将近一万元,今年只卖了两三千元。”离张女士不远,面对剩余的烟花,薛女士同样是愁眉苦脸:“如果卖不完,只能寄存在批发商那里。”
未售出的烟花爆竹应如何处理?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零售商未售完的烟花爆竹,没有开封的,可交由批发商代存;已经开封的,应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个人不得私自存储烟花爆竹。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者将会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冯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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