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即日启动;严禁环境违法项目向农村转移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从22日召开的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决定从即日起到7月20日,集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这次整治的重点包括,(一)向乡镇、农村转移的不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土小”企业,全部予以取缔。(二)提高项目审批门槛,确保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全面清理整顿乡镇、农村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三)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鼓励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采用建设沼气池、生产有机肥等有效措施,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解决畜禽养殖给农村环境带来的问题。(四)严禁在城市取缔的项目非法转移到农村废工厂、废棉厂、废林场、废学校等地方。(五)加大对现有乡镇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完善乡镇企业治污设施,确保水、大气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六)逐步解决集镇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活动。(七)涉农重点信访案件;环评或“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农村企业;小蒜干、脱水蔬菜企业等集中的乡镇;卫生死角。
对整治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全市通报批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严重的乡镇实行“区域限批”,停止审批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对取缔不力,“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县区政府要追究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周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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