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单位和个人可享税收减免政策
中国菏泽网消息
5月15日上午,2009年全市“慈心一日捐”动员大会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举行,这标志着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2009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即日起全面展开,整个集中捐赠活动将持续到6月底结束。在此次活动中,捐款单位和个人可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以鼓励捐赠。
今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捐赠对象为各级党政机关、驻菏部队、市属企事业单位;各县区、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另外,随着我市广大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乡镇慈善分会的建立,市慈善总会积极鼓励广大富裕起来的农民伸出援手,奉献爱心。
此次活动的捐赠标准为:原则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奖金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的经济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除职工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外,盈利单位提倡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提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单位以专项救助基金的形式进行慈善捐助。
另外,在此次活动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捐款单位可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予扣除。
据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慈心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慈善资金,将积极投入到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贫困学子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上去,同时还将用于“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等救助项目上。
(亚伟)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