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高伟)菏泽仲裁委员会自2006年11月成立以来,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近百起,其中百分之九十是调解解决的。在裁决的案件中,没有出现不履行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日前,全市保险行业仲裁工作座谈会召开,全市17家保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保险业界人士一致认为,仲裁是公正、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促进了我市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鉴于保险业务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保险公司的声誉和信誉,以及纠纷解决的经济性和公正程度,仲裁与诉讼相比具有减少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保持保险人长久业务发展、维持保险人良好形象三个方面的明显优势,通过仲裁解决保险纠纷是较为理想的模式。
与会保险公司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今后在保险合同中争取全部约定仲裁条款,进一步加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能力,更好的促进我市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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