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引入竞争、严格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使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
一、职位和数额
这次公开选拔,共10个副县级领导干部职位,分别是:
1.市委党史委副主任1名;
2.市残联副理事长1名;
3.菏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4.市委党校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
5.市轻纺协会副会长1名;
6.市东西结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
7.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副馆长1名;
8.市农科院副院长1名;
9.市文联副主席1名;
10.市老年大学副校长1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这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市,具体范围是:菏泽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中央、省驻菏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报考人选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为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09年2月1日。
5.具有担当报考领导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民主推荐民意差的,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7.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公开选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具体采取以下方法步骤:
1.报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本县区、本单位按照考选职位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对报考人选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行统一命题,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等方面对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测试其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试题安排四个题目,两个公共题目,两个专业题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5.组织考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30%。
6.研究任用。根据人选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任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确定任用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其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
四、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2月上旬开始报名,2月底基本结束。
1.公开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2月9日至10日,人选上报时间截至2月10日下午5:30。报名表格可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www.heze.gov.cv)下载。
2.笔试时间:2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实行全封闭考试。
3.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点: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委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5310450 5311357(传真)
菏泽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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