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3日
第A5版:法治菏泽

单县检察院:向黑恶势力出重拳

本报讯 (通讯员 冯秀兰 陈 丹 记者 胡德光)扫黑除恶,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一场关系人心向背、体现责任与担当的硬仗。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单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拳出击,精准打击。截至目前,共批捕涉黑恶案件5件18人,起诉涉黑恶案件7件46人,判决7件46人,有效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提前介入善引导。严格把握司法标准,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迅速跟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多次同公安办案人员座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黑恶势力认定提出的新要求,不断要求公安机关搜寻每一项证明违法犯罪的证据,不错漏每一项证明罪轻等影响量刑的证据。办理的赵某某等人涉黑案件,共引导公安机关先后补充证据材料23册390余份,对部分犯罪行为实现了“零口供”定罪,同时杜绝了矫枉过正情况的发生,夯实了证据链条。专案组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制作了长达820余页36余万字的审结报告。最终赵某某等1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及时跟进熟新法。及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精准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性质。注重研究有组织犯罪的特殊性,熟悉黑恶案件办理要点、工作要求,着力破解实务难题。结合最新司法解释确定证据充分程度、犯罪事实定性、具体量刑情节,对黑恶势力性质进行精准认定,坚决不带病起诉,切实做到“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

“打财断血”强发力。始终把“打财断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查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及时对涉案财产进行核查,充分运用案件会商机制等,强化协作,推进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工作有效衔接,监督有关部门对涉黑恶案件财产的追缴、没收。办理赵某某等人涉黑案件时,大部分犯罪所得被转移,办案人员和公安民警多次座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派员引导侦查,最终没收了赵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产300余万元,彻底摧毁了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

2020-06-03 胡德光 1 1 菏泽日报 content_14712.html 1 单县检察院:向黑恶势力出重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