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
第A2版:时政新闻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加强公积金服务工作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改革系列报道之四

为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任务,方便群众业务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减轻群众负担,提质增效,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以下工作加以改进:

一是在中心市直及各县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办理提取业务时,取消单位提取证明材料和职工收入证明材料;来办理业务人员只需提供材料原件,不必再带材料复印件。

二是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实行多证合一,不再要求提供多个证件。

三是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只要客户贷款资料齐全,一次性就能办理成功,一般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是中心网厅通过网闸与数据库直接相连,保证客户可实时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在办理离退休、物业费和租房提取业务时实现业务网上办理,同时在网上也可查询贷款审批进度和贷款余额、申请用个人公积金余额逐月冲抵还款和申请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款业务。

五是合理利用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依据菏泽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政务信息共享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中心在信息平台设立资源目录“缴存人基本信息”一项,并上传相应的数据,实现了本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利用平台资源,申请了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信息(双人)、婚姻登记信息(单人)接口和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接口,旨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核实相关信息,减少办理要件,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目前接口已通过申请,并均已投入使用。

六是“为民便民”服务再出新招。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按照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制度属性,中心打破区域、层级限制,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市通办。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市通办后,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自主选择在全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大大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缩短办事路程,开启了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新模式。本报记者

2019-12-11 本报记者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改革系列报道之四 1 1 菏泽日报 content_1267.html 1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加强公积金服务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