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近日,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深化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深化年”活动。
《通知》要求,要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主题活动,做好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精准法援工作,拓宽法律援助困难群体覆盖面,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面推行 “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对案件办理过程实行全程监管,优化案件评查机制,综合运用“承办人自评”“机构评查”“同行评估”等途径,采取抽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至少两次组织专家库成员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已有资源,广泛开展实体、热线、网络咨询和申请服务,简化手续,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快速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点,实现城乡法律援助站点100%全覆盖,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做好咨询解答,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引导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